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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是重大利好?


 




广阔且有潜力的大市场,一直是我国加快发展的优势所在,但中国市场愈大,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愈大。目前,由于疫情蔓延、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交织,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因此,建设大而强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了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抵御外部冲击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2020年9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指出,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六大任务


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战略意义。因此,现阶段我国把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任务,放到了极其重要的政策高度。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并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六个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从破的角度,明确要进一步做好“一规范”。


五统一




一是统一的制度规则,通过形成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制度,为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保障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统一的流通体系,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信息交互渠道与交易平台,保障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效率。

三是统一的要素与资源配置,要打破阻碍要素自主流动的制度障碍,破除区域封锁和市场分割,保障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实现高效配置。

四是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要在商品质量体系、标准和计量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上加强制度设计。

五是统一的市场监管,要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一规范




“一规范”是指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将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切实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区域公共品牌面临的发展困境

 


目前,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百花齐放”,各级政府对于建立区域公共品牌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打造、包装和建设极具特色的区域公共品牌。然而,品牌的建立和产品力的提升只是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第一步,最终市场能否对品牌反馈认可,则需要区域政府在品牌长期发展规划中将品牌价值持续擦亮,并快速巧妙地解决可能出现的发展困境。


虽然区域公共品牌立足于“区域”的划分而存在,其建立一般基于区域特定自然生态环境或历史人文底蕴,因而具有公共属性,其使用要遵守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原则。


但区域公共品牌的落脚点是区域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的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产品在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口皆碑,并能够实现口碑有效市场转化,因此,区域公共品牌的发展一定要有市场化的思维。


国内区域间经济发展程度不均衡的现实情况,造成了大量区域政府在建设区域公共品牌时,忽视市场化思维因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公共品牌也极难切入市场,其带来的不利影响也将被进一步放大。


过去中国市场长期存在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区域公共品牌的市场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评估标准不统一,“眼球经济”助推各机构的商业榜单数不胜数使其失去公信力;

当地市场准入门槛不统一,规则不透明,外来产品与本地产品差别待遇明显,无法公平竞争;

区域公共品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市场与消费者无法对不同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形成统一信任;

区域公共品牌市场监管办法不统一,追踪溯源难,打假成本高;

区域间信息不对称,区域公共品牌经营主体难以高效的进行资源配置。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重大利好激励



面对以上阻碍区域公共品牌产品流通效率、加大外部市场竞争阻力的区域公共品牌发展困境,海星区域公共品牌研究院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将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带来重大利好激励,使其加速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正如“车同轨,书同文”,统一才能形成合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也是如此。建设产品销售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贯彻落实“五统一”和“一规范”的基本原则,将打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堵点,助力区域公共品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五统一”“一规范”将从区域公共品牌产品所面临的的困境着手,有助于消除行业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下的“小市场、小循环”的发展格局;有助于建立统一的区域公共品牌价值评估标准,降低市场和消费者的识别成本;有助于统一当地市场准入门槛,制定透明的竞争规则,消除差别待遇,鼓励公平竞争;有助于构建更加高效规范和信息对等的质量标准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追踪溯源提供制度上的支持,降低打假成本,最终形成统一的品质认同;有助于制定完备的信息披露机制,促进和整合资源的高效配置。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除了树立“大市场、大循环”的营销渠道外,还有一个利好就是促使全国区域间加强产业的合理规划和布局,逐步杜绝产业同质化、无序发展,严重内卷的现象,尤其在相邻或相近区域发展同一产业导致恶性竞争的情况,引导和规范各区域基于产业的优势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不同区域的产业差异化和竞争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将进一步确立政府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放大区域公共品牌的公共属性和服务属性,构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生态土壤机制,让区域公共品牌“真正”活起来,突破地域局限,最终走向全国乃至世界市场。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张辉(海星区域公共品牌研究院研究员)
采编:胡颖洁
编审:胡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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